四大纪律
1、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;
2、严格遵守党的组织纪律;
3、严格遵守党的经济纪律;
4、严格遵守党的群众工作纪律。
八项要求
1、要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,不阳奉阴违、各行其是;
2、要遵守民主集中制,不独断专行、软弱放任;
3、要依法行使权力,不滥用职权、玩忽职守;
4、要廉洁奉公,不接受任何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利益;
5、要管好配偶、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,不允许他们利用本人的影响谋取私利;
6、要公道正派用人,不任人唯亲、营私舞弊;
7、要艰苦奋斗,不奢侈浪费、贪图享受;
8、要务实为民,不弄虚作假、与民争利。
五不许
1、不许违反规定收送现金、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;
2、不许“跑官要官”;
3、不许放任、纵容配偶、子女及其配偶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领导职权和职务影响,经商办企业或从事中介活动谋取非法利益;
4、不许参与赌博;
5、不许借婚丧嫁娶之机收钱敛财。
医疗行风建设“八不准”
1、不准以任何理由收受患者及家属的“红包”、物品及接受宴请。对患者馈赠的钱物当时难以谢绝的,必须在24小时内上交院办,由院方统一处理。
2、不准利用职务或职业之便,参与药、械、试剂、卫生材料等助销活动。
3、不准接受药、械、试剂、卫生材料等生产、销售企业或销售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、提成、宴请。
4、不准私自联系、购买药、械、试剂及卫生材料等。
5、不准设立“小金库”,一切财务收入由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。
6、不准通过介绍病人到其他单位检查、治疗和购买药品、医疗器械等收取回扣提成。
7、不准故意刁难、训斥、推诿病人 。
8、不准在规定的收费标准和项目之外,设立名目乱收费和自定标准乱涨价。
八荣八耻
1、以热爱祖国为荣、以危害祖国为耻;
2、以服务人民为荣、以背离人民为耻;
3、以崇尚科学为荣、以愚昧无知为耻;
4、以辛勤劳动为荣、以好逸恶劳为耻;
5、以团结互助为荣、以损人利己为耻;
6、以诚实守信为荣、以见利忘义为耻;
7、以遵纪守法为荣、以违法乱纪为耻;
8、以艰苦奋斗为荣、以骄奢淫逸为耻。
五个坚决
1、坚决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;
2、坚决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一致;
3、坚决贯彻中央的决策和部署;
4、坚决维护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权威;
5、坚决确保政令的畅通。
五个决不允许
1、决不允许在群众中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;
2、决不允许公开发表同中央的决定相违背的言论;
3、决不允许对党的决策部署阳奉阴违;
4、决不允许以任何形式泄漏党和国家的秘密;
5、决不允许传播政治谣言。
